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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发: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生效)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薪酬委 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 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均自公 司现任董事中产生,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1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非执行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