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春彦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春彦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 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辽港股份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获得辽宁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影响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 则的要求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尽责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向股东作如下述职报告: 本年度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全部股东大会会议(两次)、董事会 会议(八次)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六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二次),列席了审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