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7 刘春彦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辽宁港 □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 2023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担保总额 3,878 万元,全部为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 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96.0 亿元的 0.10%, 占总资产 563.5 亿元的 0.07%。具体详情如下: 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国开基金")以人民币 3,500万元对本 集团之合营企业大连港毅都冷链有限公司("大连港教都")进行增资。 应国开基金要求,投资期限届满后,本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大连港集发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集发物流")对其增资所占股权进行回购;对此集 发物流母公司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为回购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从 2016 年 2 月—2036 年 12 月 止。 作为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