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41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目前,银河金汇在管产品运作平稳。上述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对 公司合并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银河金汇将深刻 反思,汲取教训,坚决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公司及银河金 汇将以此为契机,持续优化完善内控机制,不断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遵循稳健 的经营理念,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努力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金 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汇")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银河金汇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