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29 号 致: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并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 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一层贵宾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