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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601886Jangho(601886)2024-01-19 09: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河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1.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