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对外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 工具")系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或存续期限内所有债务融资工具 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2021 版)》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