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中远海控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生效)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规范公司风险控制程序,确 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得以实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 主要负责识别、管理、监督及控制公司的各类风险,向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和决 策支持。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由 董事长提名,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 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会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