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曙明、李心丹、 董晓林、吴梦云、王旻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