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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 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审计方面的问 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