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鼎龙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 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或 者几个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规定 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