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如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一)项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