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鼎龙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 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基本职责监事会应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 实际,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公司内控、公 司风控、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设立与监事任免 第三条 监事会的组成原则及构成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股 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 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 第四条 监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