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 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 称"ESG")水平,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 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可持续发展规划和ESG工 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会本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 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