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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创力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603012Chuangli Group(603012)2024-01-24 12:1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保护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适用规定和《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 第二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