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1 上海创力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