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 用途使用。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