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胜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 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充分的论证,基于独立 判断,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春明 张 胜 王清云 2023 年 10月 20 日 and be a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