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的回函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 函》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朱春华 施惠庆 2024 年 1 月 2 日 —————————— —————————— 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2 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之签字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