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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603052KHtech(603052)2024-04-28 07:5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全 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1/7 第一条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苏 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