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9,63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 税),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 4,816.00 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9,632.00 万股变更为 13,484.80 万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情况 修订情况如下: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