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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603052KHtech(603052)2024-04-28 07: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4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独 立董事二名、非独立董事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