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致: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以下称"本次授予")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进行了法律审查,并就公司激励计划及与之相关的问题向 有关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