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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博通集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603068BEKEN(603068)2024-04-26 11:39

二○二三年度 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4] 第 ZA12058 号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通集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博通集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主板)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 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