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结合实际情况, 就《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 告》的内容尊重容观事实,具有公正性,充分反映了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023年8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杜欢政 美国主 陆士敏 14 28 1 周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