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热威电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 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备案并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