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则 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依照本制度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暂 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