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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磊、胡春荣、姜银珠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 核 查 独 立 董 事 潘 磊、胡春荣、姜 银 珠 及 前 述 独 立 董 事 的 直 系 亲 属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人 员 的 任 职 经 历 以 及 独 立 董 事 签 署 的 相 关 自 查 文 件, 上 述 独 立 董 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在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 独 立 董 事 已 严 格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 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