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细则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四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Hangzhou Heatwell Electric Heating Technology -热威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