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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浙江六和律师事务关于热威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 1086 号 致: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授予")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申明如下: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