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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603081DAFENG INDUSTRY(603081)2024-04-24 12: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指经股东大会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 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