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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3086Cynda(603086)2023-12-20 10:11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聘任门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相水先生、姚长明先生、陈恩昌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江广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相关文件及进 行尽职调查后,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履历等相关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 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