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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川仪股份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100CCA(603100)2023-12-27 09:1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科技创 新委员会的运作,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的研究、制定和有效执行, 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 责对公司董事会拟决策的科技创新战略、规划、投资、重大科研事项 以及创新机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决策后的落 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七条 公司技术发展部为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 要职责是根据科技创新委员会要求,组织准备相关材料,做好相关工 作。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产业发展趋势、前沿技术动态、产品研发方向等进行深 入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由三到五名熟悉公司行业技术的董事会 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