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其 分管的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是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