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10890 号 致: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 受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王冰律师 (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桂林福达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