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福达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 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具体职务或者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由公司股东提名推荐且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具体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 (四)内部监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具体职务或者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 事(包括职工监事); (五)外部监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