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福达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问询函》,经认真核实, 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包括但不限 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 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本人作为贵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包括但不限 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 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实际控制人: 黎福超 2024年5月30日 the first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