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认真核实后,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