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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03173FORTUNE(603173)2024-04-19 08:34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文贵、刘春彦、刘海宁出具的独 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文贵、刘春彦、刘海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