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修订版)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 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