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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24年修订版)
603180GOLDENHOME(603180)2024-01-08 08:48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 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公司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