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版)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 利及履行股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