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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603185WXSJ(603185)2024-03-08 10:49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