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邮编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3H1948号 法律意见书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我国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华正新材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查阅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现就华正 新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 "本次解除限售")实施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