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 2023 年度,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的审计程序,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专项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