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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达软件: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603189Wondertek(603189)2024-08-11 07:34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聘 (含续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