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 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 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 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总经理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有《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