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天 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新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天新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0 号)核准,2022 年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 43,78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88 元,共计募集 1 资金人民币 1,614,606,400.00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