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 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