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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269SGC(603269)2023-12-22 09:24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 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 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 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 ...